內部稽核工作之目的,在查核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1、本公司設置有稽核室由董事會直接指揮。
2、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在公司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於每年一月底前以資訊系統申報證期會備查。
3、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之同意,薪資報酬經薪酬委員會審核及董事會通過,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意見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並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資訊系統申報備查。
1、 稽核工作之規劃
2、 執行稽核計劃編製稽核報告及審核
3、 品質管理之稽核工作
4、 內部稽核制度之增修與評估
5、 內部控制制度之改進建議
6、 與各部門間之協調溝通工作
7、 專案性稽核作業
一、稽核執行
1、稽核室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擬訂年度稽核計劃,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2、調查、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以使各項營運循環均有良好記錄,以適當規範現金、存貨或其他資產之使用避免浪費、舞弊或無效率之情形;並比較分析公司之營運績效,檢討經營成果,採取有效對策,以增進經營效率。
3、 內控循環
(1)營運及收款循環
(2)採購及付款循環
(3)薪工循環
(4)融資循環
(5)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6)投資循環
(7)生產循環
(8)資訊作業
(9)主管機關規定
二、稽核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三、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
四、依下列規定之時限完成網路申報作業
1. 十二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
2. 一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資料」
3. 二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4. 三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 五月底前申報前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